2008年3月26日
星期

汕头海关查获大批走私的活体野生动物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26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刘占坤 通讯员涂登科)日前,记者从汕头海关获悉,该关近期查获大批涉嫌走私的活体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圆鼻巨蜥5776只,马来西亚闭壳龟260只及眼镜蛇1170条、亚洲巨龟370只,数量之大实属罕见。

    2月1日20时,汕头海关缉私局接获情报:有几十名搬运工在汕头市澄海莲下南湾丹锋沙场内聚集,场内码头已停有一艘无牌渔船,搬运工从船上搬下箱状和袋状物品,极有可能正在走私野生动物。缉私局迅速开展海陆联合行动,当晚就缴获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圆鼻巨蜥5776只,属于国际公约二级保护的马来西亚闭壳龟260只及眼镜蛇1170条,属于“三有”(指受国家保护,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的亚洲巨龟370只,估值6700多万元。

    该批野生动物由于走私进境时间过长,被海关人员查获时大部分已奄奄一息。汕头海关迅速将查获的走私野生动物移交给汕头市林业局。林业局于2月3日至4日分别将所有眼镜蛇焚毁、大部分巨蜥的活体和死体以及龟的死体作深埋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走私珍贵动物(指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10万元以下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次走私的巨蜥,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走私4只即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据了解,尽管我国对越境走私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制定了严格的法律。但在暴利的驱使下,不少犯罪分子仍不惜以身试法。在我国南方个别地区,合法的食用动物因人工大量养殖变得利润低廉,而禁止食用的野味物种价值利润相当可观。广州的野生动物批发市场红火时,日交易额高达上百万元,年营业额达几亿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马来西亚收购一只穿山甲只需花费数百元人民币,运至广东地区,黑市售价可达6000元左右,这还不是经过厨师烹饪后食客吃到嘴里的终极价格。从根本上讲,如果没有食客的需求,走私贩卖野生动物也不会如此猖獗。照片:黄勇哲摄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