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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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成立投资者教育中心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16    [打印] [关闭]
    

    本报深圳4月15日电(记者刘芳)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为适应投资者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在原投资者服务中心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投资者教育中心。

    投资者教育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制定投资者教育计划,组织协调所内外机构和人员,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各类投资者教育活动;二是普及证券市场知识,宣传业务规则和产品知识,倡导理性投资观念;三是提示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风险认知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宣传证券法律法规,告知投资者权利及其保护途径;五是规划协调全所市场服务,统筹管理服务热线,接受处理投资者业务咨询以及有关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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