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6日
星期

独生子女之痛

本报记者 唐勇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16    [打印] [关闭]
    “80年代的孩子跟90年代的孩子不一样,90年代的孩子跟现在的孩子又不一样了。”有20多年教育工作经验的枝江一中校长董云向记者感慨,“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6个人围着一个人转,在成长中没有环境让他们学会分享,自我的中心意识很强。”

    他举例说,“就比如换座位,有的同学坐上一个他自己觉得好的座位,轮换的时候就不肯走了,‘我就要这个座位’。在家的时候,他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他以为这是在他家里。我们的老师,每一项管理工作都得小心翼翼。”

    受此影响的,显然不只“管理”一端。

    覃瑶逝去后,包括覃瑶好友在内的许多人在覃瑶的空间上留言,“覃爸爸覃妈妈,不要太伤心,我们都是您的女儿。”

    这种多少带有些安慰性质的话,显然无法和失女之痛相比。谢凤娥在博客中写道,“你把妈妈的天捅破了”,“妈妈不知道怎么继续生活”。

    一位来自马鞍山的母亲留言:“你我都是苦命人!2007年3月3日,一场意想不到的事故夺走了我的儿,和你的瑶儿一样,14岁……我们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可这个社会又是怎样给独生子女创造安全、健康、快乐的环境呢……作为母亲的我,现在唯一能帮儿子做的,就是在他生日这一天,去邮局以他的名字给市福利院的孩子们捐上一笔慰问金……”

    来自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国人口网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8000余万独生子女家庭。

    近期曾有一项调查显示,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和3000名大学生非正常死亡。

    他们本是父母的唯一寄托,是家庭的全部希望。然而,一场意外,却可将这寄托与希望全部夺走。为人父母者,面临着全失全有的伤痛与尴尬。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8000多万独生子女家庭,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家庭类型,由于这些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的特殊性,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将给这些家庭带来尤为突出的痛苦和困难,比一般家庭更需要经济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会上,国家人口计生委宣布,2008年年内,中国将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帮助全国8000多万独生子女家庭抵御“生育风险”。

    在此前的2007年8月,中国就已正式出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也称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并在全国中、东、西部地区10个省市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满49周岁后,按规定条件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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