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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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红头文件监督力度有多大

赵志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17    [打印] [关闭]
    家住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居民杨先生最近比较烦,因为根据红谷滩区新出台的一个红头文件,自家临街窗帘颜色以及空调主机的位置可能要倒腾一番。如此大动干戈源于红谷滩新区正打造“百年经典”城市,而大部分居民还不知道有此规定。(4月16日人民日报)

    欲创“百年经典”,先要“统一窗帘”。如此管理思路不免令人哑然失笑,而当如此荒唐的思路经由红头文件付诸实施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也就不仅仅只是一个笑话,而是如何维护“红头文件”尊严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

    所谓“红头文件”,是指政府发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其集指导性、强制性于一身的特殊性质,往往被人们视为“尚方宝剑”。然而,长期以来,这样的“尚方宝剑”屡有被滥用的倾向——干部统一更换彩铃、机关下达喝酒任务、当然,包括此次沿街统一更换窗帘。

    干部用什么样的彩铃、机关喝什么样的酒、市民用什么样的窗帘,所有这些显然都不属于公共事务的范畴。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强制统一,无疑是把原本属于个人偏好的私人行为给公共化了,这显然是政府职责的一种严重错位。

    “红头文件”虽不是立法资源,却也是必须考量成本与效率的行政资源,如此片面纠缠于那些既不该管又不好管的琐事,究竟能有什么样的意义?

    审视此次“统一窗帘”事件,不免令人困惑——如此遭到反对的规范性文件,起草之时有没有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大部分居民都不知有此规定的情况下,相关规定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

    滥用“红头文件”的事例屡见不鲜,正是为了确保“红头文件”的科学和规范,各地才相继面向外界开放“红头文件”的决策过程和具体内容,而能否取得实际效果,关键在于强调公众的参与和监督。然而在“统一窗帘”事件的决策过程中,公众却再次缺席。没有了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和监督,开放“红头文件”内容的意义必然大打折扣——开放姿态的要义在于提请外界监督、助推民主科学决策,如果只是摆着一副“事已至此,你奈我何”的姿态,公众到底还有多少参与的热情,确实值得怀疑。公众参与的热情在闭门决策的过程中,一点点损耗殆尽的时候,无论规范“红头文件”的初衷多么美好,终不免沦为一纸空文。

    公共决策面前,民众理应拥有自己的发言权,事关自身利益,民众才是最为有效的监督者。

    在这起创“百年经典”先“统一窗帘”事件中引出人们更多地追问——公众对“红头文件”的监督力度到底能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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