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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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会上网就下岗看公务员职能归位

张贵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19    [打印] [关闭]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梅州市公安机关获悉,该局对参加全省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补考后仍不合格的五华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和兴宁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发出停止履行职务的通知。据了解,梅州市公安局把今年确定为公安科技应用年,对全市公安机关进行一次“现代扫盲”,要求全市民警要100%会应用计算机,切实将“不会上网就下岗”的口号变为现实。(《广州日报》4月18日)

    根据联合国此前制定的新世纪文盲标准,现代意义上的文盲,不仅只是“不能读书识字”的传统型文盲,而且包括“不能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交流和管理”的“功能型文盲”。就此而言,上述两位所长因不会上网而被停职、“下岗”,实在一点不冤。更何况,当地所要求的“会上网”标准其实并不算高——只须“四会”(打字、发送邮件、网络搜索、综合查询)即可,而且在事前,已做足了相关培训功课——“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脱产培训和补考”,这意味着,上述停职处理,并非“不教而诛”。

    为什么公务员会上网变得如此重要?除了从新“文盲”标准这样一个纯知识技能的角度来理解外,更重要、更根本的角度或许还在于:“公共服务”这个公务员的职业定位和价值立场。

    “公务员就是服务员”,这是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此前说过的一句名言。既如此,在这样一个社会生活高度网络化、”数字化生存“的时代,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的公务员,要充分履行其服务职能、当好“服务员”,没有网络服务能力是不可想象的。今年年初,广东省领导汪洋、黄华华在《致广东网民朋友的一封信》中说,“互联网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重要平台、听取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日前,他们更是直接与网民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共议地方发展大计,畅谈“灌水”“拍砖”心得。(《羊城晚报》4月17日)

    以此观之,公务员不会上网,与其说是一个技能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意识、观念的问题。它表明,在现实中,仍有不少公务员甚至是身居领导地位的公务员,还没有真正确立“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服务意识、公仆观念。此前,《中国青年报》就公务员报考热所做的一份调查显示,83.3%的人表示所以热衷于报考公务员,看重的是它的“稳定,医疗、养老有保障”,而仅9.3%的人认同“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看法。(《中国青年报》2006年10月23日)

    对于广东梅州市公安机关“不会上网就下岗”的做法,我表示赞赏和肯定。但同时也应看到,不会上网背后折射的不仅是一个工作技能问题,更是公务员能否自觉主动进行“公共服务”、甘当“服务员”的职业伦理、意识问题。这一问题,不是简单的技能培训、内部考核就能根本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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