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措施加强教育工作
“假民办”一律恢复公办身份
本报太原4月28日电(记者刘建林)“凡未做到‘六独立’但已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恢复公办学校性质。”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出台的《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决定》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工作。
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升学等热点问题,《决定》也制定了明确措施。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实施条例》的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政策。随着“百校兴学”工程的实施,逐步解决目前部分中小学校班容量过大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初高中分离,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严格整顿各种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有偿培训。采取得力措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无作业日”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对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招生计划、办法、过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对于教育教学质量,该《决定》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个根本任务,精心管理、精心教学、精心育人。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