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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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行业手握红包喊减税,反对

吴睿鸫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29    [打印] [关闭]
    

    著名投资银行里昂近日表示,据该行了解,中国政府正在研究调整对上游开采企业实行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暴利税)计算方法,可能会把起征点从40美元/桶提高到80美元/桶。一旦调整获行,则中国石油等石油巨头的特别收益金税负将大幅减轻。但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内部人士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尚未收到这方面通知。(《上海证券报》4月24日)

    近段时间来,有关对国内三大石油公司减税的消息不绝于耳。先是有关部门考虑对原油进口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变相降税”,即对原油进口先按17%征收进口税,再按税额的75%实行退税;接着,石油巨头请求减免资源税;现在,国家正在酝酿石油暴利税计算方法,其主旨是想提高起征点。

    综合国内媒体以及三大巨头企业的积极上书来判断,政府极有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推出一系列减税政策。按道理讲,随着国际原油的持续攀升,国内成品油价格尚未理顺,减税计划的隆重推出,不仅能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更为重要的是,能消化炼油企业的巨额亏损。

    但笔者觉得,国内石油企业作为特殊的垄断组织,轻易实施减税计划,显然不妥,更不能服众:一方面,上游企业减税(暴利税),下游炼油板块并不能获益。石油作为战略性资源,是现代经济的命根,石化企业如果亏损,给予一定减税是应该的。然而,尽管中石化口头上日日高喊巨额亏损,但其盈利年年递增,2006年盈利506亿元,而2007年盈利则高达700亿元。所谓的亏损,只不过是炼油板块的亏损。现在,提高石油暴利税起征点,只会让上游业务板块继续加大盈利的势头,中石化作为下游企业,根本不能改变公司炼油业务亏损的局势。

    另一方面,石油巨头们对减税的胃口变得越来越大。从现实来讲,由于免征进口关税、资源税能够给两大巨头带来的实际收益有限,才区区几亿元,所以,他们更寄托于提高石油暴利税的起征点。据业内人士测算,如果起征点为每桶40美元,则当原油实现价格为80美元时,对应的特别收益金需13.5美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80美元,则相当于每吨原油可省730元人民币。以中国石油年产原油超过1亿吨来看,就可减税730亿元。

    可以想见的是,石油企业在享受着每年上百亿元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如果再享受数百亿元的减税优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难免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和反对。

    此外,从世界上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摒弃了一味地给石化企业以补贴、减免税的政策,并且开征石油暴利税成为一种流行趋势。譬如,2006年,为了回应公众对高油价的不满,美国开始征收石油暴利税;2007年,相继出台了削减数十亿美元的石油工业补贴,以及向石油公司征收160亿美元税款的法案。最近,美国国会议员们又开始质询该国的石油五大巨头,为什么在赚取巨额利润的时候,这些公司还继续享受减税优惠。

    当然,尽管现在人们对国家完全有实力“让利于民”,全面启动减税计划的呼声很高,但对减税的领域以及税种,应全面权衡利弊。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有日前实施的印花税降低税率,不仅符合民意,也合乎世界潮流。而对于推行石油行业的减税计划,政府千万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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