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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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5-19    [打印] [关闭]
    哀悼日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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