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应效仿上海削减预算开支
前几天,国务院决定中央国家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与此同时,倡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
上海市作为地方政府,第一个站出来响应国务院的号召,并把市级机关公用经费缩减10%,比中央机关削减幅度大一倍。这无疑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抗震精神,更为重要的是,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公共”属性。
应当说,从公共财政的“公共”属性来讲,国务院以及上海市及时削减经费开支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其实是对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本质最为生动的诠释,而且,目前我国机关经费数额也完全有能力挤出这部分支出。数据显示,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呈逐年上升态势,2007年达到18.7%,而去年全国财政收入超过5.1万亿元,以此计算,2007年的机关公用经费接近1万亿元,如果全国都能像上海市那样,削减机关经费10%的预算,一年下来,即可节省1000亿元;即便按中央的“减少5%”来讲,也能节约500亿元人民币。
值得欣慰的是,上海市在削减机关经费开支时,也出台了一些硬措施,为这项公共政策的顺利执行,保驾护航。譬如,今年一律不准新增公务用车。众所周知,公车采购一直是政府机关经费开支的“重头戏”。现在,政府汽车采购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2007年政府的汽车采购额高达700亿元。采购仅仅是公务车支出的第一步,养一辆公务车的成本同样是高昂的。如果说政府机关停止或减少公务用车的采购,所节省下来的经费数目肯定是可观的。
上海市削减机关经费预算不是“一刀切”,而是倡议该市下属区县机关政府把经常性经费预算开支压缩5%。这无疑是因地制宜的考量。从现实来讲,从机关经费数量来讲,中央机关经费比地方各级政府经费,省市政府经费比区县政府经费,相对宽松。正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博士马蔡琛所言,削减公用经费就中央财政而言,承受能力较强,如果地方财政机械类比,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公用经费往往偏低,届时有可能动用项目经费补公用经费。
上海市行政机关削减经费预算开支10%,全部用于支援灾区重建,为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带一个好头。因此,笔者期望,我国地方各级政府也应像上海市那样,依据当地财政实力,对机关经费预算进行调整,通过科目留用、追减预算支出等方式,来适度削减机关经费预算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