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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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与海基会达成两项共识两岸协商谈判取得重要成果

两岸周末包机与大陆游客赴台七月实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6-14    [打印] [关闭]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陈键兴 刘畅)13日上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与《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纪要与协议都自签署之日起7日后生效。

    这是在1993年“汪辜会谈”签署4项协议后两会签署的首批协议,是“汪辜会谈”后两岸协商谈判取得的重要成果。超过200名中外记者在现场记录并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依据《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与《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两岸周末包机将从7月4日起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将自7月18日起正式实施,7月4日启动首发团。

    海协会与海基会就开通两岸客运包机和货运包机等事宜,经平等协商形成了《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内容涉及承运人、搭载对象、飞行航路、通关便利、保税措施、互设机构、辅助安排、申请程序、准用事项、货运事宜、定期航班以及联系机制等方面。

    根据纪要附件,两岸周末包机时段为每周五至下周一计4个全天。大陆方面同意先行开放北京、上海(浦东)、广州、厦门、南京5个航点,并陆续开放成都、重庆、杭州、大连、桂林、深圳,以及其他有市场需求的航点;台湾方面同意开放桃园、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岗、台北松山、澎湖马公、花莲、金门、台东等8个航点。双方同意在周末包机初期阶段,每周各飞18个往返班次,共36个往返班次。根据市场需求等因素适时增加班次。

    根据纪要,双方同意:凡持有效旅行证件往返两岸的旅客均可搭乘客运包机;尽快协商开通两岸直达航路和建立双方空管方面的直接交接程序,在直达航路开通前,包机航路得暂时绕经香港飞行(航)情报区;包机承运人得在对方航点设立办事机构,台湾方面同意大陆承运人于6个月内设立办事机构;在周末客运包机实施后3个月内就两岸货运包机进行协商,并尽速达成共识付诸实施;尽快就开通两岸定期直达航班进行协商。

    《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内容涉及联系主体、旅游安排、诚信旅游、权益保障、组团社与接待社、申办程序、逾期停留、互设机构等方面。

    根据协议,双方同意赴台旅游以组团方式实施,采取团进团出形式,团体活动,整团往返;双方应共同监督旅行社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禁止“零负团费”等经营行为,倡导品质旅游,共同加强对旅游者的宣导;双方同意各自建立应急协调处理机制,相互配合,化解风险,及时妥善处理旅游纠纷、紧急事故及突发事件等事宜,并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同意就旅游者逾期停留问题建立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经核实身份后,视不同情况协助旅游者返回;双方同意互设旅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旅游相关事宜,为旅游者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务。

    根据协议附件,接待一方旅游配额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为限。组团一方视市场需求安排。第二年双方可视情协商作出调整。旅游团每团人数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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