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怎么跨越爱尔兰这道坎
但因此就说《里斯本条约》已经死亡、欧盟一体化进程就此搁浅,显然太过悲观。
纵观欧盟成立51年来的历史,可以说,其政治精英们拥有相当高水平的解困的技巧和智慧。
且不说其他类挫折,单说全民公决这类事吧。算上爱尔兰最近的这一次,欧盟条约已遭遇了4次在成员国被否决的厄运。1992年,丹麦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马斯特利赫特条约》,但来年再投票,又通过了。2001年,爱尔兰曾以公投否决了《尼斯条约》,但在2002年再次举行公投时,选民们对它又说了“是”。
2005年的《欧盟宪法条约》有所不同。在法国和荷兰的全民公决先后对其说“不”之后,欧盟的政治家们没有谋求推动这两个国家进行第二次公投,而是用3年的时间对条约进行了修改,于是诞生了目前的《里斯本条约》。
爱尔兰是用全民公决的方式“对待”《里斯本条约》的唯一欧盟成员国。它的否决行为马上又提出了新问题——欧盟一体化进程接下来该怎么走?
16日和17日,欧盟27个成员国的外交部长们在卢森堡开了两天会,但没有拿出具体解决方案。18日和19日,27个成员国的一把手们将在布鲁塞尔举行首脑会议,还是讨论这个问题。但估计也不会迅速拿出解决问题的锦囊妙计。
然而,解决问题的各种选择方案显然已经触及到了。
首先是“从头儿来”方案。有人认为,把《欧盟宪法条约》修改、简化,最终形成了《里斯本条约》,但最终还是被否决了。所以,欧盟应该完全对其抛弃,重新制定一部新条约。此间观察家认为,这是可能性最小的一种方案,欧盟的政治家们应尽量予以回避。
其次是“分步走”方案。目前,欧盟已有18个成员国批准了《里斯本条约》。欧盟委会主席巴罗佐、法国总统萨科齐和德国总理默克尔等人纷纷呼吁其他8个成员国继续审批程序。于是有人建议,既然不能“齐步走”,干脆所有已批准了《里斯本条约》的成员国携手先走一步,给像爱尔兰这样在一体化进程中“掉队”的国家一段时间进行“中途休整”。但这么做违反欧盟的有关法律,实施起来程序非常复杂。观察家们认为,这是难度极大的一种选择方案。
再次是“原地踏步”方案。也就是说,欧盟的一体化进程暂时搁浅,一切机构运作程序完全遵守《尼斯条约》制定的框架。如果这么干,在法律上不存在困难,但事实恰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欧盟多数国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也被认为是不符合欧盟政治精英意愿的方案。
第四是“让步折中”方案。此举的核心内容为,欧盟给爱尔兰一些实惠,解决一些爱尔兰人民关注的实际问题,比如同意其保留12.5%的公司税率、不减少对其援助拨款等,然后促其在2009年进行第二次公决。这样做的胜算把握较大,而且又是欧盟政治精英们擅长的。此间观察家认为,这是可能性最大的方案。
本来,《里斯本条约》原计划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现在看来是没戏了。但如果将这一时间表推迟到2010年1月1日,大戏开场的可能性还非常大。可以预言,爱尔兰对《里斯本条约》的否决,只是给欧盟带来了暂时的困难。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列车经过“检修”之后仍会继续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