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到“和谐社会”
始于1978年的哲学解放运动,引发了三次思想大解放和社会大转折。第一次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第二次是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第三次是从以“差异”为主转到更加关注“和谐”与“民生”。每一次思想解放,都毫无例外地紧跟着一次社会变革;而每一次社会变革,都以实践的方式印证了哲学解放的巨大现实意义和现实作用。
第一次转变是突破了“两个凡是”的禁锢才得以实现的。三十年前的大讨论,重新明确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开始了实事求是地对待中国与世界的现实,实事求是地探求当代中国的发展道路。当人们明白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伟大历史转折。从根本上说,这个转变是哲学解放的结果。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第二次转变,是第一次转变的继续和发展,是更加深刻的哲学思想解放。过去,已经习惯了两极对立思维方式的人们,总是用“姓资”、“姓社”来贴标签,把意识凌驾于存在之上,把僵化的理论凌驾于活生生的实践之上。而对“姓资姓社”的问题“不争论”,“摸着石头过河”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就是不把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化,就是不对具体事物、具体现象贴标签。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实际是回答了如何摆脱“贫穷”、如何“发展”的问题。这个转变,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存在方式的转变,是马克思说的实现了人的存在方式由“人对人的依附性”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历史转变;这个转变,也是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实现的哲学解放。
第三次转变是对前两次转变的扬弃,其关键词是“小康”、“和谐”与“民生”。如果说前两次转变回答了能不能、要不要和怎样才能摆脱“贫穷”,实现“发展”,达到“富裕”,也即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如何实现的问题的话,第三次转变则是要摒弃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的东西,建立一个发展着的有中国特色的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社会。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的哲学,是实践的哲学,它十分重视物质和实践,因此,使生产力高度发展,使人民生活富裕,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的必然内涵。但是,若只注重发展生产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抛在了一边,则会导致泛物质化和物质至上的泛滥,从而引起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和人与人的不和谐。其实,马克思主义哲学更是关于人的哲学,其实质是从实际出发,为了实现无产阶级解放而去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物质的重视,是为了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实现的途径或者说方法是——实践。
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认识到了人类社会要生存、发展、解放和自由,没有物质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也不行。所以我们开始关注“民生”,我们要实现“全面小康”,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所谓“和谐社会”,就是要达到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和谐,要达到人与人的和谐,在此基础上达到“人的自由”和“人的解放”。
三十年来,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共同富裕”,到“全面小康”,再到“和谐社会”,是实践的结果,是思想解放的结果,也是哲学解放的结果。邓小平同志说,不要小看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争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当然,它首先是个哲学解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