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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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地震三孤人员大多本地安置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10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7月9日电(记者王俊秀)“目前对三孤人员的安置大多在本地,或投亲靠友,或安置在福利机构,还有少部分在过渡性安置点。孤儿收养工作目前尚未开始,但估计最后符合收养条件的不是很多。”7月7日上午,记者致电四川省民政厅,新闻办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

    据了解,民政部于6月3日出台了《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省“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明确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就近为主、异地为辅”的总体原则。对孤儿和暂时无人认领的儿童,《意见》提出,一方面尽快帮助他们查找父母和亲属,一方面尽快把他们妥善安置到四川省内条件较好的福利机构和公办学校,暂时集中养育或在学校寄宿。四川省内安置有困难的,由民政部协调安置。

    《意见》明确长期安置要坚持亲属优先的原则,待孤儿身份确认后,孤儿首先由有监护能力的亲属监护抚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义务;尽早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依法开展家庭收养,遇难学生家庭中有收养地震孤儿意愿的,可优先安排;对于无法被家庭收养的孤儿,要通过家庭寄养为孤儿提供家庭化的照料模式或类家庭养育;部分孤儿在四川省内灾区和其他地市条件较好的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

    四川省民政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报名收养地震孤儿的热心人士很多,但现在来看符合收养条件的孤儿并不多,绝大部分由当地亲友监护。目前有一些热心机构接孩子去异地上学或生活,但只是提供临时救助而非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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