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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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言领养震区遗孤

周大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10    [打印] [关闭]
    据报道,目前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孤儿和暂时无人认领的儿童,主要安置在当地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少数因伤还在医院接受救治。他们中的一部分已经跟随许多中小学生被暂时转移到四川省外的若干城市借读。

    接下来,各级民政部门牵头以亲缘、地缘的原则安排他们未来的生活,将是震区重建家园的一项重要工作。

    无论亲缘还是地缘,其实都暗含着一条难以割舍的情感纽带。与正在省外城市借读的一些震区遗孤聊天,他们同样表达出将来重回故乡的意愿。

    经过如此安排,可供其他素不相识的爱心人士选择领养的遗孤已为数不多。况且领养10周岁以上的遗孤,是需要当事双方你情我愿的,孩子可能不同意被领养,也可能不想离开家乡。一名唐山大地震的孤儿,提起当年被领养欲言又止,但一句“千万不要让人领养”的话足以震撼人心。也许谁也无法知道他那被领养的经历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今天的我们只能试着理解一个在“失去亲生父母之痛交织报答领养父母之恩”双重压力下成长的灵魂,永远小心翼翼度日的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其次对领养资格的确认也不容掉以轻心。要避免有些夫妻只是为给自己“拾遗补缺”(即只有男孩儿的想领养一个女孩儿,反之亦然),或只是为给自己的孩子找一个“成长中的玩伴儿”。还要避免有些夫妻由于面临下岗或正在享受低保等原因把领养的遗孤当作“摇钱树”。至于经济条件好的领养者,要看他有多少时间、多少精力抚育、陪伴孩子。那些总是满世界飞着挣钱而把孩子交给自己父母或保姆照料的爱心人士,也不具备领养资格。

    还有领养人的年龄问题。那些年龄相当于遗孤的爷爷奶奶的爱心人士,可能会被排除在外。2007年年末,笔者在西部某中职学校偶遇一名在校生。她在襁褓时曾被父母遗弃,后来一个40多岁的农村单身男子正式领养了她。如今,年已六旬的养父的生活和医疗问题成了压在她17岁肩膀上的重担。

    对于领养来说,仅有爱的意愿是不够的,还承载着沉甸甸的亲情互动的责任和能力。

    作为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尽管获得领养的资格大为不易,却有一条助养的康庄大道接纳他们奉献的爱心,包括以定期不定期、定向不定向的方式,为一名或多名遗孤的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提供资金保障或志愿服务。说到底,代表政府从严把好领养关的民政部门,与众多诚心诚意施援手的爱心人士的意愿和目标是共同的,那就是千方百计让震区遗孤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让他们不幸罹难的父母在九泉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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