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6日
星期
冰点时评

普遍减税而不是只减个税

梁发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26    [打印] [关闭]
    近日的统计数字表明,今年上半年的全国税收增幅达到30%,减税的呼声再次高涨。全国人大财经委也建议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网上也看到把个税起征点定在2万元的呼吁。

    税收连年以高出GDP和人们收入的增幅数倍的速度增长,说明我们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极不合理,政府拿走了社会财富的最大份额。所以,重新调整税收,降低税收,让个人分享更多的财富,是政府必须考虑的大问题。

    但是,一说到减税,人们的关注点就过度地集中于个税上。事实上,如果仅仅减轻个税,那减税的意义就不会很大。因为在中国,个税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不超过7%,区区数千亿元而已。就是全部取消个税,也不到税收总额的零头。更何况,负担个税的只是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少数人。人们更关注个税,大概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个税是直接从个人的手中拿去的,人们的税收痛苦较高,二是在网络和媒体上能够发出声音的,大多是个税承担者。

    但事实上,要减税,就不但要减轻个税,尤其应该减轻其他一些税种的税率,普遍降低税率,取消不必要的税种。

    虽然有关方面对于我国居民的税负是否偏重并不承认,但是,公众的税负感觉普遍较重。税负重,并不主要是个税起征点较低,而是其他税种的税率较高。研究表明,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是17%。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经过换算,按照消费型增值税计算,则我国的增值税税率达23%,在全世界排第六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也比中国周边一些国家都高。至于其他税种如关税、营业税,尤其服务业普遍征收的营业税,人们普遍认为是偏高的。

    我国税率的偏高,有特定的历史原因。我国的税率是1994年税改时确定的,当时由于税收征管手段限制,在税率选择上用一个“广种薄收”的办法。当年税制改革的时候,税务机关的征收能力弱,国民纳税意识也不高,当时税务部门估计,只能拿到全部税额的50%,为了保证收入,当时把税率定得偏高。这是用高税率来抵消低征收率的一种偷懒做法。但是,由于征管技术的进步,现在大概能收上来70%,将来或许还会大幅提高。征收率提高了,而税率仍然没有变,整个社会的赋税就大大加重了。

    所以,如果要减税,就应该普遍减税,而不是仅仅减免个税。我认为,尤其应该降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率。原因是,既然税收征管水平提高,征收率已经大大提高,仍然实行高税率就没有必要。此外,普遍降低税率能够使全社会普遍受益。

    而减税,尤其应该以降低商品税税率为主。作为商品税最大的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活。每一个产品都有增值税,每一个大小经营者都要负担营业税。如果将这些税种的税率稍稍降低两三个百分点,国家可能就要让出数以千亿元计的税收,由全社会分享,平均起来,每个人大概要得到百元的收益。

    当然,如果降低这些税种的税率,到底是生产者、投资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最终得到这种实惠,是很难清楚地算出来的。但是,如果这些税收尤其中小企业税收降低了,那么,投资环境就好了,就会有更多的投资,就会有更多的就业岗位,企业也就有给职工提高工资的空间。产品或服务因为赋税降低,或许还会降低价格,最终消费者也会得到实惠。而商品的价格降低,或许还能刺激更多的需求。所以,普遍降税,是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松绑,带动的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让所有人受益。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