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6日
星期

喀什袭击案件:精心策划 蓄谋已久

警方缴获自制爆炸装置9枚及宣扬“圣战”的宣传品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8-06    [打印] [关闭]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5日电(记者曹志恒 毛咏)5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和新疆喀什地区负责人分别在乌鲁木齐、喀什两地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8·4”暴力案情况。喀什地委书记史大刚说,从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这是一次经过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暴力袭击活动。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柳耀华说,警方在新疆喀什的暴力袭击案件现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喀什人,年龄分别为28岁、33岁,其中一人为出租车司机,另一人为菜贩。

    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经过预谋准备,8月4日晨,趁喀什公安边防支队机关官兵出操之机,驾驶一辆盗窃的自卸大卡车,从背后突然冲向出操队伍,同时引爆两枚爆炸装置,并持刀行凶,被当场制服抓获。这起袭击案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伤。

    警方从现场缴获自制爆炸装置9枚、自制枪1支等。这些装置与2007年1月新疆警方捣毁一处“东突”恐怖组织训练营时缴获的装置相似。同时,警方还在现场缴获行凶的长、短刀具各两把及宣扬“圣战”内容的宣传品。

    柳耀华说,两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表示,自治区公安厅将根据调查进展继续对外发布案件情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