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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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

我国版权事业取得五大成就

杜绝奥运赛事非法转播走在世界前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8-17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张欣)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奥运会期间,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的网站数量,中国远远少于发达国家。

    阎晓宏表示,对于视频网站非法转播奥运赛事的问题,中国的重视程度远胜绝大多数国家。国际奥委会、北京奥组委的监测数据表明,开幕式后3天内,全球发生的盗播现象约1600多起,其中85%发生在发达国家。中国发生的100多起盗播事件,每起都在两小时内处理完毕,最短处理时间为20分钟。

    阎晓宏分析说,国际奥委会对奥运赛事的转播权极为重视,在奥运会举办之前,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就奥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另外,国家版权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也在保护奥运赛事的转播权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

    会上,阎晓宏向中外媒体介绍了目前我国版权事业取得的5项主要成就,包括建立了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版权法律体系、确立了司法与行政并行的版权双重保护制度、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基本确立、版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和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明显提高。

    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将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纲要》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激励版权创新,促进版权的交易和使用,坚决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维护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阎晓宏说,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中国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工作是实实在在的。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出的努力,不仅是出于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更是中国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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