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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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大法学院调研发现:

震区受灾群众较少了解
自然灾害法律援助措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05    [打印] [关闭]
    

    本报讯(朱宁)“5·12”汶川地震发生已经3个多月了,地震除了带给人们巨大的灾难,还引发了许多法律问题。近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对在南京接受治疗的四川灾区群众进行了调研。

    调研发现,多数灾民的心理状况日趋稳定,痛苦逐渐消散,但对未来生活普遍感到迷茫,这与他们一直处于被动接受状态有很大关系。此外,受灾群众在南京虽然受到了政府和医院方面的很好照顾,但毕竟是背井离乡,生活习惯多有不同,有时会觉得无聊空虚,因此,他们渴望多与外界接触交流。另外,同学们还发现,由于在南京接受治疗的群众多数为农民,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绝大多数受灾群众对我国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的法律援助措施“知道的较少”,或根本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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