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次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举行
银川悦海宾馆会议中心花团锦簇,张灯结彩。会场悬挂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巨幅标语。来自自治区各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身着鲜艳的民族服装,身披绶带,在会场前排就座。
中央代表团副团长回良玉在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代表中央代表团全体成员,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所有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良玉说,五十年来,宁夏各族人民始终跟着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宗教信仰和传统风俗习惯得到切实尊重,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继承和弘扬,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回良玉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就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我们要大力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打牢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舆论环境。要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视开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让各族群众共同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共同感受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创建民族团结和谐乡村、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家庭,使民族团结观念牢牢扎根于千家万户,使团结、进步、文明、和谐的新风尚在全社会蔚然兴起。要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主持会议,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在大会上讲了话。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分别发言。
大会开始前,贺国强等亲切会见了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
中央代表团副团长韩启德、杜青林、白立忱、陈炳德和代表团全体成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军负责同志,部分老同志,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以及各族各界群众代表50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