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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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告

请您为中国教育建言献策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1-08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原春琳)如果您关心中国教育的未来,从今天开始,请给中国教育建言。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在前一阶段征求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月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说,希望社会各界围绕下列问题积极建言献策:1、改革开放30年教育的成就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2、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对我们的启示;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4、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5、素质教育基本目标与实施途径;6、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8、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与制度;9、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10、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11、学前教育发展;12、特殊教育发展;13、农村教育发展与农民工子女教育;14、职业教育发展;15、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培养模式改革;16、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17、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18、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19、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20、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1、发展继续教育;22、继续教育的制度政策保障;23、促进教育公平;24、促进教育协调发展;25、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26、教育体制改革;27、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28、民办教育发展;29、教育法制建设;30、教育对外开放;31、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32、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33、教育家办学与教师教育创新;34、教育投入保障机制;35、教育信息化建设;36、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发至dtl@moe.edu.cn;来函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转《规划纲要》意见收集组,邮编:102617,请在信封上注明“纲要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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