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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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月票卡何必与市民斤斤计较

江子骏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1-08    [打印] [关闭]
    不少广州市民近日发现,到了月末刷不完的公交地铁月票卡次数,已不能再“学雷锋”益亲友了。羊城通公司已通过技术手段将“公交月票卡隔三人便可再刷”屏蔽,同一部公交车一天不能刷第二次。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拟出台《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使用管理办法》,如有乘客帮人刷卡收钱牟利,将面临300元~500元的罚款。(《新快报》1月6日)

    虽然管理方一再强调,此举是为了杜绝多人共用一卡、防止出现乘客帮人刷卡收钱牟利等现象,但仅仅替别人代刷一下月票卡,就要被罚款300~500元,这种罚款制度确实很野蛮够霸道。

    任何一项公共决策,都应尽可能考虑目标对象的现实承受力,顾及其主观感受。对于这项新规,广州某网站进行了一项调查,绝大多数参与调查者都认为“不合理,刷卡不是大罪,罚得太严重了。”大家的质疑集中在两点上:一是月票卡并不记名,一人一卡的依据不足,用不完借卡给别人用怎么不行?二是有关部门哪来的权力对乘客开出最高500元的罚单?

    其中最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在各地纷纷大力优先发展公交的背景下,广州市会在一张月票卡上与市民如此这般较劲?

    随着城市化的日益发展,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部门都已意识到: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才是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有效良方。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一些城市早已在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比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就全面实行新的公交优惠政策:持IC卡坐公交车,享受四折优惠,学生坐车更低至两折。而这种超低的公交价格,为北京交通拥堵的缓解与城市大气环境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虽然广州市此前也公布了公交地铁月票优惠价格实施方案,但相比之下,这些月票优惠方案要么限制次数,要么限制线路,对大多数市民来说,并没有太多优惠。固然,通过罚款等方式来减少与禁止市民代刷月票卡,确实可让公交公司获得更多利益,但发展城市交通,不仅要算目前的小账,更要算将来的大账。别说让老百姓占些便宜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即使整个广州的公交票价像北京一样低廉,只要其能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交出行,这个买卖也是划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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