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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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科学发展的坚定决心

——各界热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新华社记者 谢登科 韩洁 江国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1-08    [打印] [关闭]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酝酿多年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同时降低成品油价格的基础上,分别从2008年12月19日和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改革实施以来,从石油生产行业到消费者群体,从政府部门到专家学者,人们普遍认为,改革方案既符合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又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意义,充分体现了积极稳妥、让利于民的要求,也很好地显示了国家宏观调控艺术的日趋成熟。

    “三好”方案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是我国继医改方案后,第二个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重大改革方案,凸显国家对这一改革的重视。

    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在距离改革正式实施不到两周时,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改革方案,并宣布从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下调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同时将成品油零售价下调1元左右。

    成品油价格下调前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深入到北京、河北、黑龙江、广东、陕西等地的加油站巡查,深入了解价格执行情况和社会反映。从反馈情况看,各地成品油价格及时按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到位,油源充足,销售平稳。

    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媒体的众多网民认为,“适时降低油价符合民心”“提前下调成品油价格是改革方案修订后的最大亮点”“让利于民超乎预期”。来自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舆情监测也显示,广大消费者对此次改革普遍比较满意,认为改革使消费者实实在在地受益。

    “这次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三好’:方案好、时机好、结果好。”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主任朱青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首先是方案好,简化了税制,易于操作,改革的成本也低;其次,改革选择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之后,时机抓得好。另外,调增了消费税,但油价明显下降,减轻了社会用油的负担,各界满意,结果好。

    一举三得: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严峻挑战,当前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突出意义在于,充分发挥价格和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我国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科学发展。

    应该看到,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目前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到50%,同时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位能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重。为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抑制燃油的不合理消费。

    “改革体现的‘多用油,多缴税;少用油,少缴税’的公平税负原则,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顺应了民意。”在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工作的刘杰认为。

    通过改革,我国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将会变得更加合理,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挂得更紧,更能体现我们用油的成本,不仅对节能减排大有好处,也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新华网、新浪网援引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没有限制成品油零售价下限,打开了价格空间,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鼓励经营者开展价格竞争。未来成品油零售价波动将成为一种市场常态。

    改革另一重要意义是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的税费体制,在我国首次建立了调解能源消费的内在机制。

    根据方案,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属于价内税,是在不引起成品油终端零售价格变动的情况下实施的改革。改革实施一周来,北京的私家车车主张斌的用油支出减少了不少。“原先是固定数额的养路费,与开多少车、用多少油无关。现在是多开车多花钱,少开车少花钱,合情合理。”张斌说。消费者的支出更好地反映了消费成品油的社会成本,起到了公平税费、公平负担和引导消费行为的效果。

    中石化、中石油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在生产环节征税会对石化行业带来一定影响,但国家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形式进行燃油税费改革,能确保企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从长远看,对企业还是有利的。

    通过实施这一重大改革,既完善了成品油价格机制,又通过取消养路费等围绕公路使用环节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收入行为,同时,还在不提高油价的情况下,通过提高消费税中的成品油单位税额,实现节能减排的政策目标。“改革意义可谓‘一举三得’。”专家指出。

    深水区寻求突破:释放深化改革强烈信号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实施恰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舆论普遍认为,这一巧合的背后具有特殊意义,表明我国在改革的深水区不断寻求突破,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国家此次抓住机遇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和价格调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现与国际市场的间接接轨,是“历史留给中国的最好机遇”。

    根据“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实施包括完善增值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改革个人所得税以及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和燃油税等一系列重大财税体制改革。

    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酝酿谋划之后,从2008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并已宣布于2009年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这两大税种收入占全国总税收的一半以上,成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两大税种改革的启动,标志着新一轮税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

    今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下,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减少,就业压力加大。在这一非常时期,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调控举措,必将为我国经济发展释放更多活力。

    包括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在内的一系列改革的推进,也向世界表明,面对困难和挑战,中国的坚定选择是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而不是走回头路。

    “从这个意义上看,改革将进一步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的信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说。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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