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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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上海市委一项调查研究结果显示——

“失爱青少年”急需社会关怀

本报记者 龚瑜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1-08    [打印] [关闭]
    除了孩子的个体差异之外,不同的家庭环境特别是父母的关爱状况是导致孩子成长状况千差万别的重要因素。根据上海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与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日前结束的《上海家庭关爱状况研究》的调查结果,23.1%的家庭可能存在关爱不足的问题,“失爱青少年”群体急需社会关注。

    调查结果显示,关爱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父母(监护人)主观上“不愿”关爱子女,占比达1.6%;二是父母受经济、工作、精神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关爱子女,占比为5.8%;三是由于不懂得教育方法和技巧而“不会”关爱子女,占比达15.7%。其中,第一种原因导致的关爱不足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健康成长产生的后果尤其严重,是特别需要关心的群体。

    记者了解到,缺少家庭关爱的青少年群体,尤其需要得到社会的及时救助,他们被称为“失爱青少年”,即失去父母(监护人)必要关爱的青少年。

    团上海市委权益部部长李江英分析,“失爱青少年”群体具有三个基本共同点:一是以未成年人为主;二是失去或严重缺少父母(监护人)的必要关爱;三是基本生存环境恶劣,部分未成年人甚至面临没饭吃、没地方睡觉等生存困境。这些青少年大多向社会求助的意识较弱,因此具有“相对的隐蔽性”而较少被社会关注。“失爱青少年”个案在12355接触到的10000多个“家庭类”个案中所占比例虽然不高,但是每一个个案背后的青少年生存状况都令人堪忧,解决难度很大。

    由于以“失爱青少年”为极端表现的青少年家庭关爱缺失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单个政府部门或组织很难有效处理和解决。团上海市委书记潘敏介绍,团市委计划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研究提出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机制,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有效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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