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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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亟须常态化

王怡波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1-11    [打印] [关闭]
    近日,贵州清镇市最大一起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在清镇市法院开庭审理,17名被告人被控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卖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他们中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还未成年。在羁押室候审时,他们竟然看起来神情轻松,而且还相互取笑,并和前来探望的朋友开着玩笑,法警不得不多次发出警告。(1月9日《贵州都市报》)

    即便是多年的惯犯,被缉拿归案受审时,也必定会惊慌不已。但这群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为何能在法律面前如此肆无忌惮,在接受审判前能如此镇定甚至谈笑风生?

    在笔者看来,法制意识的淡薄恐怕是让他们漠视法律尊严的根源。

    青少年普法教育虽然一直在开展,但在应试教育之风还未得到根本扭转的情况下,青少年法制教育在有些地方并没有得到切实的重视。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学校,很多中小学生缺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这使得一些青少年在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时,由于不懂法而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即便被抓捕归案后,他们也可能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表现出类似于“大无畏”的轻松心态。毕竟,在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条件下,“大不了关一两年”、“几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豪情”可能会在心理上占据上风。

    预防青少年犯罪一直是我国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黄色、暴力文化的腐蚀,家庭不当教育,学校责任感缺失等多方面原因,加上青少年自身法制意识薄弱、善恶观念模糊,不少青少年铤而走险,不幸走上犯罪道路。

    温家宝总理日前重申: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自1月7日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值此时机,青少年法制教育问题也应得到高度重视。

    对青少年的教育不仅包括传授科学知识,也包括对他们的心理、行为进行引导,加强道德、法律方面的教育。只有法制教育常态化,青少年心中才能具备“知法、敬法、守法”的法制意识,青少年犯罪问题也才能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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