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3日
星期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区)受表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1-23    [打印] [关闭]
    

    据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中央文明委近日决定:授予成都市等14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等672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等1343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朱晓芳等100名同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北京市朝阳区等80个城市(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中央文明委组织对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复查确认,决定继续保留张家港等10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

    中央文明委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