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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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改革不能显失公平

尹卫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03    [打印] [关闭]
    据报道,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即将启动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据决策层人士披露,改革重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见2月2日《南京晨报》)

    事业单位养老金与企业接轨可称改革难点,难就难在目前事业单位养老金基本与公务员接轨,比企业高出一大截,向企业看齐意味着已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拦腰砍”,未退休人员今后不可能再享受类似公务员的高待遇,待遇下降所引发的心理失衡和怨气在所难免。

    众所周知,多年来事业单位一直靠财政供养,据统计,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为59.5亿元,2007年已越过千亿元大关,财政不堪重负。

    但要看到,任何改革都是一种利益博弈,养老金涉及退休人员切身利益,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尽最大努力减轻阵痛,减少矛盾,是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应秉承的基本原则,而兼顾公平则是改革平稳推进的必要前提。

    笔者所言公平包括小公平和大公平。所谓小公平,就是将事业单位养老金“置身于”公务员退休金和社会平均养老金的范围中进行对比。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月人均养老金1080元,这主要是企业退休职工的水平,公务员退休金起码是这3倍以上,事业单位养老金基本是仿照公务员标准的,如果完全按照企业标准发放,意味着已退休人员要降薪三分之二,显然有失公平,易激化矛盾。

    所谓大公平,就是着眼于社会公平,逐步将公务员纳入社会退休金统筹。公务员退休金大大高于企业职工,这是最大的不公,群众意见很大。笔者生活在南京,去年底有两个亲戚同时退休,一个是政府科级公务员,月退休金5900多元,另一个是企业职工,月退休金2002元,相差几乎三倍,这公平吗?既然退休了,大家的待遇理应相差不大,况且公务员平时不用交一分钱社保,企业职工每月要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数百元。实现这种大公平需要“削峰填谷”,一方面逐渐递减公务员退休金,起码要封顶,另一方面大幅增加企业人员退休金,达到基本平衡,这样事业单位人员向企业“靠拢”就不会有太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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