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始
本报北京2月17日电(记者何春中)公安部、文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决定,从2月20日至4月20日,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公共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将集中清理核查各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逐一排查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为全国“两会”、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要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4月下旬,公安部将联合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