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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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代表应保持“江湖”本色

卢荻秋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18    [打印] [关闭]
    每到两会时,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会向网民征求意见建议,新华网甚至有栏目直接组织“网民问总理”。而在河南洛阳,网民参政议政又有进一步发展,网民“老牛”、“爱我洛阳”、“flush”、“大河”相继成为即将召开的该市“两会”的代表和委员。(《南方都市报》2月17日)

    近年来,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的“假虎照”、“问题官员复出”等,无不打上网络民意参与的深刻烙印。可以说,互联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过,一直以来,网民表达诉求的身份是草根个体,表达方式是民间建言,网络民意形态纷繁复杂,绝大多数诉求流于自说自话,不能顺利抵达政府管理部门。洛阳市部分网民被推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疑是对网络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突破,它使芸芸网民有了能进入体制内的代言人,开拓了草根意见步入庙堂议政的保障性渠道,进一步体现了政府部门对网络民意和完善网络问政渠道的高度重视,也成为网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步伐。

    接下来的问题是,步入庙堂的网民代表能否迅速适应新的角色转变,真正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对此,我有三点建议:

    一是角色转变了,本色不能变。推选网民进入人大、政协,是要充分发挥网络民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对网络民意的“招安”。因此,身份虽然有了变化,作为网民的本色不能变,反而应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反映网络民意的职责。

    二是超越个体局限,全面了解网络民意。网民代表不能局限于个人兴趣好恶,也不能留恋作为单纯网民时的自由自在,而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认识网络民意,汲取网民智慧,真正成为网络民意的代言人。

    三是积极推动网络民意与政府良性互动。网民身兼代表、委员,有责任也有条件促进网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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