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10项措施助大学生就业
大学生就业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本报沈阳2月26日电(实习生范红叶 记者迟洪江)政府购买基层岗位、提供十项免费就业服务、补贴见习单位……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人事局出台《2009年促进大学生就业十项措施》,力促大学生就业。
这10项措施还包括:争取开发3.5万个基层岗位;在现有300家大学生见习企业的基础上,再增加100家见习企业,全年提供见习岗位不少于8000个,连续6个月给予每名见习生每月210元的补贴;帮助不低于500名的大学生办理自主创业证,扶持不低于2000名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帮助不低于100名的大学生获得小额贷款担保;全年组织50场大学生就业见习双选招聘会,组织2500家以上的用人单位参会,预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见习岗位4.3万个,岗位意向配置率达40%;保证家庭困难大学生百分之百就业等。
沈阳市人事局局长、沈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冯连旗介绍,沈阳市今年要吸收10万名大学毕业生,压力不小。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将纳入2009年沈阳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年底对市政府81个部门进行考核时,该部门所承担的大学毕业生就业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一个加分项目,被加权到部门总分中。
沈阳市政府还将实施针对用人企业的激励举措,开展“2009年促进大学生就业贡献奖”评选活动。每家获奖企业均可得到价值2000元的人才市场服务券,并将得到媒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