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日
星期

4000人卷入85亿元“地下钱庄”

新华社记者 邓华宁 王骏勇 姜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2    [打印] [关闭]
    江苏扬州市警方日前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85亿元人民币、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的特大“地下钱庄”案。这个地下钱庄绕过我国外汇管制,提供本外币的汇兑业务。5年间有4000多居民牵涉其中,地下钱庄获取暴利1100万元。

    有人认为,这个钱庄满足了一些民间用汇,它的存在情有可原,但外汇监管部门则认为,这种“方便”的途径威胁着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应坚决从严打击。

    地下通道受“追捧”

    警方调查显示,牵扯该案的居民中,为子女在外读书汇款,接收境外亲属汇款等占相当比重,而且多数客户汇兑金额不大。一位女儿在外读书的南京私营企业主告诉记者:“银行允许个人兑换的5万美元,并不够用。”这个理由代表了多数被地下钱庄牵扯的群众的心态。

    自2007年2月起实行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5万美元的额度管理,年度总额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的,外汇银行要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资本项下的需经必要的核准。有居民反映,核准过程有时需要几个月,而地下钱庄随来随汇“很方便”。

    据警方介绍,开办地下钱庄的主要人员名叫何家财,初中毕业后投靠在国外从事外汇业务的哥哥,2003年在加拿大列志文市和本拿比市分别注册了“快速汇款公司”。国家规定,境内居民不得在境外开立私人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在境外开设外汇账户须事先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何家财的公司属于典型的地下钱庄。

    为了不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何家财谨慎低调,并采用到账后付款的经营方式,5年来几乎没有发生过违约的情况。这样的经营方式使得在他这里进行汇兑的客户感到可靠快捷。此外,由于何家财的生意几乎没有成本,为吸引客户,他收费低廉。每笔业务抽取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的佣金,而银行的手续费通常为千分之五。

    而事实上,何家财的利润不仅来自佣金,还有钞汇差价。客户往往是汇现钞,而何家财按照当日国家挂牌现汇价予以汇兑。

    何家财的生意发展到如此规模,对外经贸大学教授丁志杰认为,主要是其作案手法比较隐蔽,绕过了外汇监管,不受汇兑额度的限制,所以在民间很有市场。

    国家利益蒙损失

    何家财的地下钱庄的营业量虽然并不算大,而且相对于从事洗钱和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的地下钱庄,违规买卖外汇的地下钱庄往往被认为并不直接侵害百姓利益。但国家外汇局认为,这类地下钱庄的危害性很大,直接造成外汇损失和国家税收的减少,扰乱了国家经济金融管理秩序。

    像何家财这样的地下钱庄并不是孤例,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外汇局配合公安部门等共破获地下钱庄案24起,此外还有网络炒汇案11起,非法买卖外汇和骗购外汇案件53起,查获超过90个非法交易窝点,共涉及金额95.3亿美元。

    地下钱庄在境内外进行本外币的相互划转,成为跨境资本流动的暗渠,弱化了境内禁止外币计价结算的管理效力,甚至会冲击人民币的国家法定和主权货币地位。

    丁志杰认为,由于地下钱庄资金交易无法纳入正常的国际收支统计中,致使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失真,直接影响对人民币汇率水平、内外部经济均衡状况等方面的准确判断和分析,从而影响宏观经济决策准确性。另外,丁志杰说,外汇地下通道相当于打开了资金跨境流动的窗口,对违法犯罪活动资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地下钱庄已成重点打击对象

    据悉,国家外汇局已将以非法汇兑为主的地下钱庄列为2009年度的重点打击对象。“虽然不能将此类地下钱庄的存在简单地归结为资本项目管制和用汇需求得不到满足,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仍反映了社会对外汇管理服务方面的新需要。”南京银行国际业务部张伟认为,无论是政策制定者、业务监管部门还是经办外汇业务的银行自身,都应该在服务和效率上加以改善。

    在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下,通常对自然人的外汇管制严于对法人的,对居民的外汇管制严于非居民的。尤其是对涉及资本项目的,基本原则是“管理从紧”。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卞志村认为:“目前资本项目下的条条框框较多,外汇服务功能不强,这是事实。”

    据新华社南京4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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