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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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正常使用婴幼儿卫浴产品不会危害人体健康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5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4日电(记者李松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3日发布消息称,对强生等婴幼儿卫浴产品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按产品“使用说明”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近段时间,国内有关媒体相继对强生等婴幼儿卫浴产品安全性问题进行了报道。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通过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市场抽样和检测等,对相关产品展开安全风险评估。

    此次安全风险评估,除了强生公司的婴幼儿卫浴产品和原料外,还对目前在国内上市的其他厂家婴幼儿卫浴产品进行了抽检,并对二刲烷含量可能较高的香波、浴液、洗手液、洗洁精等进行了抽检。

    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由国内多家权威机构的专家组成,包括了毒理学、皮肤病学、化妆品工艺学、化学检测等领域的10余名权威专家,分原料及化妆品工艺、检测、毒理学3个小组开展工作。

    在对化妆品中甲醛安全风险评估的结论意见中,专家组认为,所检样品中甲醛的含量远低于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2000ppm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此要求与欧盟以及美国化妆品原料专家评价组评估结论一致,按产品“使用说明”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对化妆品中二刲烷安全风险评估的结论意见中,专家组认为,根据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二刲烷为化妆品中的禁用原料。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二刲烷有可能以杂质形式随原料被带入化妆品中。根据检测结果,仅在部分化妆品中检出含有微量二刲烷。

    专家组采用国际上公认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对二刲烷杂质检出值最高的化妆品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按产品“使用说明”正常使用这类产品,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表示,这一安全风险评估结论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澳大利亚国家职业卫生和安全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等国际权威机构的评价结论一致。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卫浴产品中甲醛和二刲烷的监测工作,开展化妆品专项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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