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
星期

北京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停驶时间每天缩短两小时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6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5日电(记者马北北)4月5日,北京市民十分关注的交通管理措施亮相。北京市政府宣布: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社会车辆继续试行交通管理措施。

    车辆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但停驶的时间由上次的6时至21时调整为7时至20时,停驶的范围调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但不含五环路。停驶的车牌尾号也由上次一个月轮换一次改为每13周轮换一次。

    不少市民反映:继续实施的交通管理措施对车辆停驶的时间,道路及尾号轮换时间调整更加人性化。

    另外,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家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停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对“每周少开一天车”交通管理措施实施期间的监测显示,全市高峰路网速度比“无限行”期间提高14.7%,全市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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