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3日
星期

中国官商学的“三错位”

■秦晓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13    [打印] [关闭]
    大概是因为到了春天,雪藏冬眠般的某些民意,又随着惊蛰和春分“破土”而出。其中,人们提了多年的大学取消行政级别、企业取消行政级别的呼声又再度雀起。为中国教育的健康发展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计,取消行政级别实在是善莫大焉。我之所以如此说,皆因这种行政级别及其相关的明规则潜意识为害甚深!给学校、企业戴上行政级别的帽子,犹如给它们套上了或部级或局级或处级的“笼头”,不仅把我中华育人之圣殿、财富之来源弄得官气十足、暮气沉沉、人际复杂,而且其谬误其毒害之广之深更是难以想象。

    君不见,因为中国国有企业既有级别又享受着行政机关所不可能拥有的实惠、方便和名义上封顶而实际上不封顶的收入,所以有多少大官中官小官要削尖脑袋“钻”进国有企业,包括国家金融行业。抖官员的威风拿商人的钱,双重的心理满足和物质享受,好不快哉。试问当今中国,谁人能与享有行政级别的企业家教育家争锋?

    同样,诸君请看,因为要获得某一行政级别,我们的国有企业家、我们的红色老板(含校长)们为打通政府的各个“关节”是多么的煞费苦心绞尽脑汁,真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而当某企业某高校一旦有了硬梆梆的行政级别,这些部级局级的老板、校长,其气宇轩昂之状犹如打了超强兴奋剂。而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和高校的头头脑脑因为有了这种行政级别,他们便可以瞅准合适机会,顺理成章地到某个“衙门”去担任要员。

    然而,上面所述仅为皮毛,行政级别给企业与大学真正造成的危害,是对经济工作与教育事业的严重“内伤”!行政级别在企业与高校的存在并不是一种名义的存在,而是伴随着实实在在的“位子、车子、票子、房子”等接踵而来的物质利益。这样,也就等于在企业和高校内部无形中构建了另一种价值体系:一种与企业以经济效益经营目标为评价体系并行的价值体系;一种与高校的以教学科研水平优劣为评价体系并行的价值体系。而这种二元价值体系的出现只会造成人心的浮动和躁动,只会每时每刻在减弱、削弱着那些企业和教学精英对事业的追求与执著。

    我们仅以高校为例。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投入和高校管理者的经营有方,中国高校的硬件设施之巨大改善已是有目共睹。但是社会上关于“大学不是大楼多,而是大学者多”的揶揄也日渐其盛,而且话语中的嘲弄也正在变成义愤。为什么大楼越盖越多,而中外公认的大学者却十分罕见?!我以为原因之一就是这种不伦不类诱人走上歧路的行政级别。试问,如果有一天,中国的所有大学教授为了自身的物质利益或政治权益或其他制度性社会保障,而要求国家也给一个行政头衔,国家是否也应该册封一批“部级知识分子”、“副部级知识分子”、“局级知识分子”、“副局级知识分子”呢?而无论是索要一方还是授予批准一方,恐怕都不会想到:就在中国的一流大学得到了正部副部正局等等级别的同时,你们与世界一流大学的距离,却拉得愈来愈远喽!行政级别,是有官场特色的一剂“销骨散”,正在让中国的教育失去应有的尊严、智者的筋骨与德行的血脉。

    对追求、给予、确认企业与高校的行政级别这件事,如果要说得再深些、再彻底些,那就涉及社会角色混乱这个更加令人头疼的问题了。今日中国出现的社会身份和社会责任“大错位”在企业与高校的行政级别上得到的不过是具体而生动的体现罢了。换句话就是,这种社会身份和社会责任最大的混乱也恰恰发生在官、商、学这三大领域。

    按理说,官者,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商者,社会财富的创造与流通的推动者。学者,科学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弘扬者。三者各司其职:“官”用好权,“商”赚得钱,“学”尊且贤,如此一来,百姓获益,社会有序,可曰:和谐。但在今天的中国,官商学的角色边界已经变得十分模糊。某些掌权者不但早已把手伸进钱袋子,而且为了在官阶上更上层楼,急匆匆地去捞文凭、混博士、出著作。无怪昔日某些“大专”或“大本”出身的领导干部,两三年后,竟在繁忙无暇的工作、应酬、出国、兼职、视察、讲话、娱乐、吃喝、健身、出书、省亲之中,还能修炼成“博士”甚至“双博士”。掌权者尚且如此,企业家和学者名流岂有不仿效追随之理?

    在权力滥用、金钱万能的风气中,权“力”转向权“利”自然是顺理成章的。这,就是企业与高校为何要追逐和保留行政级别的最根本之原因。这也是在企业与高校中存在着一种二元价值评价体系的实质所在。千年的官本位文化能在21世纪的中国得到如此继承,我们只能感到汗颜。

    取消企业和高校的行政级别,取消行政部门之外的一切行政级别,毫无疑义是改革的应有之义,但更是为了让人们的心灵回归健康之路。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