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人妻女,不是家丑是公害
浙江丽水、贵州习水的女中学生被性侵犯,孩子们毕竟不懂事,或被小利所惑,或被邪恶所迫。但这些女职工被领导糟蹋时,都是成年人了,是什么让她们一次次壮大着领导的色胆?
“舍不得媳妇套不着狼”。有一边骂庞家钰为“高衙内”,一边又拿妻子身体赌官位的,这是无耻在上演;有害怕家丑外扬,“这事毕竟不光彩”而被迫忍受公安局长的淫威,这是懦弱在哭泣;有为保位子、深谙“官大一级压死人”而装聋作哑的,这是奴性思维在支配;而庞家钰居然能一语双关地羞辱人家:“你媳妇最近表现不错,我很满意”,这是权力在狞笑。强奸犯局长将女工的未婚夫打跑时,“当年我们也告过他,但没有人理会!”警花落入局长魔掌后,其夫寄出几十份举报信,但都石沉大海。这些都是权力在为虎作伥!
曾任山西绛县法院副院长的姚晓红,人称“三盲”院长。姚案爆出时,山西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说,“姚的主要犯罪事实都出现在1986年到1998年期间。这段时间正是法制建设刚刚开始的时候,各项法律制度还不完善。”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曾认为,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化的进步,各项监督制度都比前些年完善了,“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的土壤早已不存在了。
现在看来,恶之花的土壤并未完全消失。虽然对姚晓红之类的科级干部,不必再由高层领导亲自过问才得以拿下,但对领导的作风问题,虽有党纪国法,虽有三令五申,还没有哪个是因独独这一条而中箭落马的。
公安局长霸占警花的故事中,其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因种种“机遇”搜集到局长经济问题的铁证,才最终将流氓扳倒。这不能不说是悲哀,不能不说与一些领导将男女问题当隐私或个人事务看待有关,了不起敲敲边鼓、说些“注意影响”之类不痛不痒的话,客观上默许纵容了恶行。妻子被领导玩弄,并非当事人的“家丑”,实是官场之恶、法律之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