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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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中招照顾政策不能与经济因素挂钩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07    [打印] [关闭]
    

    本报福州6月6日电(记者陈强)在本报等媒体披露福建永安市中招加分与购房、上私立校挂钩的不合理做法之后,福建省教育厅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规范中考中招工作秩序,绝不允许把招生与经济利益挂钩。

    这份发布在福建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的通知称,永安市的做法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虽然此政策已被纠正,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此,福建要求各设区市科学制定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确保中考中招改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知强调,各设区市制定的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任何将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其照顾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照顾政策报省教育厅备案。今后,省、市一级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中考中招加分政策,县(市、区)一级更不得越权擅自出台中考中招照顾政策。

    今天上午,永安市教育局向媒体发来了题为《关于民办三明外国语学校和永安南区实验幼儿园有关学生升学照顾政策的说明》的传真文件,表示“对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招生政策,我们认为对这两校的升学照顾政策有悖教育公平公正原则,应予以纠正,决定取消上述有关升学照顾政策”。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有关取消私立校照顾政策的信息还未在永安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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