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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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搬迁”背后藏着怎样的黑幕

张魁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11    [打印] [关闭]
    网上说现在是“被时代”,稍不留神你就“被××”了。这不,8月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说,随时有被黄河淹没危险的山东省济阳县花二庄,还在原地——黄河大堤内侧危险着,但在当地地图上已被“搬迁”到安全地带了。花二庄村民呼吁了十几年,没搬成;信访了好几年,也没有用。谁能想到原来花二庄已“被政府搬迁”了,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

    看完报道,我觉得花二庄“被搬迁”不是一件小事,因为其中可能有“腐败内涵”。花二庄不只是“被搬迁”了,而且似乎也把搬迁费花了,就是没有从危险境地搬出来。按照当地村民徐立峰的标准来算,花二庄本村搬迁最多花28万元。济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强也说,像花二庄这样的小村,搬迁补贴只有数十万元。然而,搬迁补贴没有用于村民搬迁,而是用一部分钱修了一条“紧急撤退通道”,“大概花了92万元”。不知道是当地政府领导的脑子进水了,还是另有“猫儿腻”,搬迁补贴宁可修“紧急撤退通道”也不给村民用于搬迁,难道某些干部有顾天顾地不顾百姓的思想吗?

    更让人疑惑的是,被张强称为“大概花了92万元”的长1500米、宽5米、厚0.013~0.015米的“紧急撤退通道”,据曾参与此路竞标的村民说,这条路当时竞标成功的价格才30万元,而且是“本来说要铺双层沥青,结果只铺了一层”。也就是说,这条“紧急撤退通道”有两个价码,一是实际修路的价码,二是政府实际出资的价码,二者之间的差价是不是被腐败了呢?尽管有人称“县政府绝对不会动老百姓的救命钱”,但花二庄等几个村庄未迁却“被搬迁”是摆在那里的铁一样的事实。

    安全重于泰山,地方政府即使什么作为也没有,也应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当回事,因为保证群众安全不只是政府责任,也是公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可现实是花二庄村民为了安全奔波了几十年,“呼吁没有用,信访没有用,拿出上级的政策也没有用”,更可怕的是花二庄等几个村庄已经在地图上“被搬迁”了。试问,济阳县的“父母官”就是这么为人民服务的吗?就是这么白吃俸禄的吗?花二庄“被搬迁”又有没有腐败呢?

    水患无情,济阳县的官员左右不了黄河,还是积极作为吧,如果花二庄的村民出了安全问题,你们绝对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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