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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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观点

抱儿撞车寻死与贫穷无关

叶传龙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11    [打印] [关闭]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然而,8日下午4点,在成都和平小区门口,8岁的洋洋(化名)却被父亲陈志抱着连撞3辆车,最终被一辆小车撞伤。原来,陈志因向母亲借4000元被拒绝,便抱着儿子一起撞车寻死。目前,洋洋在成都一家医院治疗,其父陈志则被带到三瓦窑派出所接受调查。(《成都晚报》8月10日)

    尽管8岁的洋洋在父亲的怀里大声呼救:“爸爸,我不想死,不要让我死”,可还是被父亲抱着连撞三辆汽车。抱儿撞车寻死事件既出,网络上就出现了一些另类声音,表现出对肇事者的盲目同情,甚至给出了“生死与共”、“相依为命”这样的溢美之词。

    抱儿撞车寻死,从表面上看,是贫穷所致。因为一次交通事故使陈志失去了工作,此后,又一直没再找到工作,平时他还爱打牌,日子过得可想而知。如今,孩子要在城里读书,还要租房子,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在向母亲借钱无果的情况下,陈志对生活产生了绝望,进而做出了鲁莽举动。

    其实,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如果确因生活陷入困顿,寻求救助的途径有很多,既可以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救助,也可以向居住的社区或原籍申请享受低保,还可以向社会慈善机构和其他亲友寻求帮助……遗憾的是,只在“一路不通”的情况下,当事者便以抱儿撞车这种极端的方式,意欲结束自己和孩子的生命,这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荒诞无知的匹夫之勇、愚父之悲。

    任何人的生命都不能随意剥夺,哪怕这个生命是自己给予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陈志抱儿撞车,企图结束儿子生命,已经涉嫌对儿子进行谋杀,只是这类谋杀有时是在“爱”的名义下进行的。

    不可否认,这个社会还有穷人。贫穷已经是人之不幸,如果再以贫穷为理由,靠偷、靠抢来维持生计,靠丧失人伦、触犯法律来结束自己和他人生命,就更是一种悲哀。抱儿撞车寻死这一非常事件,也给政府和社会,给富裕一族带来了新的思考,即如何对穷人尽到更多责任,尽力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使这个社会穷人少一些,穷人触犯法律的事件少一些,这才是社会的进步。因为,只有让穷人有活下去的希望,这个社会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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