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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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提升能源合作层次

本报记者 戴长澜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13    [打印] [关闭]
    “我很高兴向大家通报一个好消息:今天上午,我们与中方签署了《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荷两国迄今为止在能源领域签署的最高层次协议。”9月9日,正在中国访问的荷兰王国经济事务大臣玛丽亚·范德胡芬在北京金融街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中外媒体透露她率领的阵容庞大的商务代表团在中国通过“能源外交”所取得的成果。

    9月7日至10日间,范德胡芬先后访问了中国的厦门、北京和上海。此次中国之行似乎让范德胡芬志得意满,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她表情轻松、满面红光。“荷中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将把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范德胡芬说,两国签署谅解备忘录的目的,在于双方在节能、能源安全、可持续性能源以及交通与基础设施方面有更紧密的合作。“同时,还将促进双方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方面的研究探讨和技术转让”。范德胡芬表示,荷中两国一致认为,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增强两国已有的紧密经济联系,并能从环境保护、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中共同受益。

    据悉,《中荷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将作为两国未来能源合作的框架文件。范德胡芬进一步说,在此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荷中双方达成了三个层面的共识:一是技术层面,双方共同探讨了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石油天然气以及清洁煤、太阳能、风电等领域的合作问题;二是政府层面,荷兰政府每年将提供500万欧元(或约700万美元),支持荷兰能源企业对中国进行可持续能源发展及技术转让;三是企业层面,有多家荷兰能源企业与中方签署了合作协议。

    荷兰还把目光投入到荷中环境、能源等的合作教学领域。9月8日下午,荷兰皇家科学院、荷兰自然科学基金与中国留学基金委签署了一项谅解备忘录,并建立中荷人才培训项目。据悉,此项目将为100名中国学生提供奖学金,帮助中国学生在水资源处理、清洁能源等高科技领域及社会科学领域攻读博士学位。这也是荷兰首次在教学与研究领域与其他国家展开国家级双边合作。

    9月9日当天,包括壳牌、飞利浦、KEMA、ROBECO在内的荷兰企业还与中方有关单位签订了一系列合作协议。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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