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功研制“两弹一星”
1956年,研制原子弹和导弹列入我国12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国务院先后成立了研制导弹和原子弹的专门机构,一大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包括许多在国外已经取得杰出成就的科学家,义无反顾地投身到这一伟大事业中。
1957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能工业的协定》(简称“国防新技术协定”)签署。此后,苏联在导弹和原子弹方面提供的不同程度的技术援助,对中国原子弹、导弹研制的起步曾起过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中苏两党两国关系的恶化,1959年6月起,苏联拒绝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教学模型和技术资料,并下令撤走专家。有人曾因此断言,中国核工业已经遭到毁灭性打击,20年也搞不出原子弹。
苏联单方面毁约后,我国原子弹、导弹研制进入自力更生、自主研制的新阶段。1959年7月,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宣布:自己动手,从头摸起,准备用八年时间搞出原子弹。中国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研制原子弹,并将第一颗原子弹以苏联毁约的年月“596”作为代号。
1962年11月17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了中央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原子能事业的决定,正式成立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的、以周恩来为主任,以贺龙、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七位副总理和赵尔陆、张爱萍、王鹤寿、刘杰、孙志远,段君毅、高扬七位部长为成员组成的“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专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我国原子能工业建设和加速核武器研制、试验工作以及核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中央专委会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两弹一星”的研制进程。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一盘棋”,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批著名科学家、中青年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保障工作者、工人和解放军指战员,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协同攻关,保证了我国“两弹一星”事业取得历史性的突破。
1964年10月16日下午3时整,我国第一颗原子弹在我国西部罗布泊试验场爆炸成功。中国政府同时发表声明,郑重宣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中国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进行核试验,发展核武器,是被迫而为的。中国掌握核武器完全是为了防御,是为了免受核威胁。
在研制原子弹的同时,我国把下一步的目标瞄准导弹核武器,研制能够把原子弹打出去的武器——导弹。1966年10月27日9时,我国第一颗装有核弹头的地地导弹在自己的国土上飞行爆炸成功。“两弹”首次结合试验成功,标志着中国从此拥有了可以用于实战的导弹核武器。
为了进一步打破核大国的核威胁和核垄断,根据毛泽东“氢弹也要加快”的指示,中国科学家经过集中攻关,于1965年自主提出了制造氢弹的理论方案,接着按计划进行了三次热试验考核验证。1967年6月17日8时20分,我国第一颗氢弹空爆试验成功,实测当量330万吨,中国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掌握氢弹技术的国家。
中国的航天事业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1965年初,中国开始执行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的研制工作。1966年,中央专委会批准中国科学院《关于发展我国人造卫星工作规划方案建议》,计划在1970至1971年发射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1968年2月,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成立,并陆续建成酒泉和西昌两个航天器发射场,以及配套的观测台、站,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航天工程体系。1970年4月24日9时30分,我国用“长征一号”运载火箭成功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一号”。这颗直径1米,重173公斤的卫星成功入轨,标志着我国成为继美、苏、法、日之后第五个可以独立发射人造卫星的国家。
在为“两弹一星”事业进行的奋斗中,我国广大科研工作者发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勇于登攀的“两弹一星”精神。“两弹一星”是在我国物质技术基础十分薄弱的条件下,通过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取得的伟大成就。这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志气,振奋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增强了社会主义中国的凝聚力,为增强我国的科技实力特别是国防实力,奠定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地位,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