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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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当天”“六个严”:

五中院立案、开庭环节下足功夫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15    [打印] [关闭]
    本报重庆10月14日电(记者田文生)为确保庭审有序进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开庭环节上下足了功夫。

    本案在9月21日立案后,市五中院当即行动起来,实现五个“当天”同步:当天即送达法律文书、当天落实所有辩护人、当天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联系、当天确定合议庭成员、当天制定庭审预案。

    为审理好该案,五中院提前对刑一、二庭的受案范围进行调整,集中力量审理好涉黑案件。并成立了涉黑案件专案组,调配审判精干力量组成两个“涉黑涉恶”专门合议庭负责案件的审理。因部分涉黑案件涉及经济犯罪,专门从刑二庭调入一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

    为审理的公开、公正,市五中院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让他们及时充分了解“涉黑”案件的审理进度和庭审情况,评议案件时将考虑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考虑到庭审当天旁听人员众多,五中院还专门规范了庭前、庭中、庭后管理细节。庭前制定庭审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全体法警进行模拟演练,并在重点区域做到“六个严”,即:进出法院法庭人员突出“安检严”,重点区域、地段突出“警戒严”,提押被告人突出“程序严”,押解途中突出“监管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看管严”。

    与此同时,所有参与押解的法警必须统一接受指挥、统一着装、统一食宿,对押解的时间、押解的对象、乘坐的警车、负责的事项、人犯的座位等全部逐一细化,固定到个人,确保被告人安全及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统一制作被告人的囚服,加强对被告人的监管。

    针对涉案被告人众多、涉案罪名多、案件事实复杂、庭审持续时间长等情况,五中院坚持在庭审前做好“五个一”: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被告人的思想动态,为候审的被告人送上一句话,递上一杯水,准备一张凳子和一个药箱,坚持以人性化的司法努力消除被告人的抵触情绪,促使其配合案件审理,提高庭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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