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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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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新闻玩“标题党”惹祸
清华教授打赢网易侵权案

本报记者 张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11    [打印] [关闭]
    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肖鹰最近赢了一场官司。败诉方是网易,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之一。(本报2009年7月22日曾报道此案)

    上周,肖鹰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生效后,他将得到一万元的名誉损害赔偿金、5500元的公证费,以及网易公司的书面道歉。

    诉讼由一条300字的消息引发。它刊发在2009年3月25日的网易娱乐频道,并被广为转载。消息的标题相当吸引眼球:“清华教授肖鹰:郭德纲才是文化流氓”。

    此前几天,郭德纲公开斥责一些“专家”为“流氓”。而这篇“网易娱乐专稿”适时传递了“专家”对郭德纲的一种回应,被很多媒体解读为新一轮“对骂”。

    但肖鹰澄清,自己并未怒斥郭德纲为“文化流氓”,也不曾接受网易娱乐频道的“采访”。网易编辑刊发该稿前一天,就“郭德纲炮轰专家”提出采访肖鹰。肖鹰回复电子邮件时说:“这是郭德纲借骂专家、挺小沈阳来做自我炒作!这是文化流氓!我决定不接受这个采访,因为不能以清华教授的身份给这种文化流氓捧场!”

    次日早晨,肖鹰上网发现,自己拒绝采访的私人邮件,经过加工成了教授与娱乐明星针锋相对破口大骂的轰动“新闻”。

    网易报道称:“肖鹰教授在认真看了网易娱乐相关视频和报道后,直言郭德纲是‘借骂专家、挺小沈阳来做自我炒作!这是文化流氓!’肖教授表示不会对郭德纲的言论发表任何评论,因为‘不能以清华教授的身份给这种文化流氓捧场!’”

    两天之后,网易再出“独家报道”,请郭德纲再度就肖鹰的“回应”给出“回应”。郭气愤地痛斥他“你这是用另类的方法玷污清华和北大”。

    突然卷入“对骂”,肖鹰深感苦恼:“后来我走到哪儿,人家都问我为什么要跟郭德纲对骂,你们有什么过节。”

    一怒之下,他将网站的证据材料作了保存和公证,与网易对簿公堂。“以前很多学者名誉权被侵犯,都忍了。本来我们学者都怕打官司,麻烦。但网易太肆无忌惮,有意制造噱头和对立,把我‘绑架’进去。”他说。

    经审理,法院认为,网易的相关报道系在肖鹰明确拒绝采访后作出,报道行为违背了肖鹰回复邮件的初衷,致使肖鹰被迫面对舆论的评价。“文章标题显然缺少确凿证据,造成读者相信肖鹰本人确做出该明确表述的误导,且客观上增加了对肖鹰不良评价的网络评论。”法院判定,网易的行为“确已损害肖鹰的合法权益,导致其人格减等,应构成对其名誉权的损害”。

    据此,法院判决,网易公司除应赔偿损失外,还须就侵权行为向肖鹰书面道歉,并在刊登侵权报道的相同位置连续刊登5日。

    肖鹰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网易在这起事件中充当“标题党”,造成了两个方面的损害,一是当事人的名誉权受损,二是网络新闻本身失去公信力。“网络新闻这样发展下去的话,我们没有名誉安全,社会文化也没有稳定和健康。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起诉。”他说,“与网络新闻的影响力高速发展不相称的,是网络新闻活动缺少合理有效的法规监管,导致网络新闻制作和传播的无序化、娱乐化,甚至低俗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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