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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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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亏损用户买单的惯例能否改改

李季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11    [打印] [关闭]
    最近几天,关于新一轮电价上涨的消息备受社会关注。《华夏时报》11月7日报道称:国家电网今年前9个月,完成利润为负160.50亿元,同比减少218.1亿元,在国家电网30个地方公司中有25个公司亏损。相关部门计划于11月中下旬出台电价调整方案,电网每度电平均上调幅度将超过2.5分。2.5分部分,主要用于理顺去年上网电价单边上涨后的价差,超出2.5分的部分是为了弥补电网公司的损耗,以及冰雪灾害和奥运等带来的电网工程建设费用。

    国家电网公司前9个月亏损160多亿元,这一点表面看似乎是电价上涨的重要原因,可是从企业经营的一般逻辑分析,要扭转亏损局面,需要多方面努力,包括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裁员增效等,企业亏损用户买单的扭亏方式,只会是缺少竞争意识的垄断行业采用的最直接、最霸道且用户最无奈、最不满的方式。

    但恰恰是这种扭转企业亏损的行为,长期以来成为电力行业的惯用手法:企业效益低了,电价上涨;企业亏损了,仍然是电价上涨。而被媒体一再报道的高成本、低效益和高工资、高福利等问题,却很少得以改善。在企业亏损面前,几乎看不到高管降薪、减员增效等做法,更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过电力企业是如何通过加强管理、内部挖潜、减少浪费从而减少亏损的,至于电企的成本核算,更是一笔糊涂账。

    电力行业亏损,企业上游“市场煤”与产品销售终端“计划电”的价格矛盾,只是部分原因,而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开工不足,电力消费下降,也是原因之一。如果将这些因素也作为电价上涨的理由,是很难服众的,因为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企业用电量增加,这一因素会发生变化,而电价上涨后却是很难再下降的。

    另外,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2008年我国南方所遭遇的冰雪灾害、我国举办奥运会等原因增加的电网工程建设费用,也要用户买单,也要通过电价上涨解决?因为无论是冰雪灾害还是奥运会,电力企业做好保障工作,既是国有企业的本分,又是政治责任,这方面的所有投入,应当与企业经营整体状况一并结算,有什么理由将此两项开支专门结算,通过电价上涨解决呢?

    电力产品价格属于公共产品,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其价格上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应当由物价审计等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后确定,不能由与涨价后利益直接相关的电力企业自话自说,政府主管部门有必要改一改电企亏损用户买单的惯性思维,使每一次价格变动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变动结果更加令公众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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