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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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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复征的那只靴子总算落地了

宋桂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11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自10日零时起,调整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每吨均提高480元。发改委还表示,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这次提价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新闻晨报》11月10日)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终于“超人归来”,这回,大家都可以睡个好觉了。这么说绝非乘客兜里银子花不完,非要上赶着给航空公司交费,而是一直被复征传闻此起彼伏地折腾着,简直比交费更心力交瘁:早在7月,就有消息说取消了半年的燃油附加费将于8月初“天王复出”,言之凿凿,大家很是义愤填膺了一阵子;9月份,航油涨价,传说三大航已向民航局提交了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申请,一时也是民意喧嚣。现在,复征的“狼”真来了,大家反而比较无语。

    消费者肯定不希望燃油附加费复征,但真要是非征不可,其实也没什么话说。问题关键恰在于——取消国内客运航线燃油附加费,尽管给出了经济学的理由,但在阐释时过于“投民意所好”,缺乏制度性归依,这就使得燃油附加费从降低到取消彷佛是民意推动的结果。然而,民意与政策的博弈毕竟是不稳定的、是较为不可预期的,于是,即便取消的利好传来,相关部门越是默认“取消附加费因应民意”的解读,则公众越是担心这种取消会不会是一种权宜之计。果不其然,取消之后,大家对复征的传闻越发杯弓蛇影,等到民意对复征的敏感边际递减时,发改委一纸正式复征令出,大家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取消的时候,大家担心复征,复征的时候,民意又吵嚷着取消——而这中间,市场规律反而被架空了:取消或者复征本来不就是很顺应价值规律和管理法则的事情吗?公众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可谓合情合理,而相关部门在操作上的“意识流主义”却显得过于轻佻。比如,此次复征的理由是“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那当油价下次跳水时,会不会接着取消?取消或者复征的“度”在哪里?

    这些问题如果继续成谜,则燃油附加费的变化上就很难体现出公共决策的正义性和稳定性。取消的时候就说深孚民意,复征的时候又说大势所趋,唯独缺乏制度性的杠杆清晰调节,使得燃油附加费越来越像讨价还价的产物,相关政策也越来越具有口水意味。眼下来看,相关部门真正需要做的不是文字工作,而是建立燃油附加费相关的调节机制,要么随行就市、及时与国际油价联动,要么干脆听证决定,总之不能继续自由裁量下去。

    某种意义上说,国际油价涨了,只能证明航运成本上涨,与燃油附加费的复征其实没有必然逻辑关联。这就好比面粉涨价、鸡蛋涨价,面包不一定要迅速涨价一样:一来,成本涨价可以内部消化,比如改进科技、改善管理,这些都能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二来,有远见的市场性企业也不会闻风即涨,成本上来一点,可以从利润部门消化一些,这比虚头八脑的企业社会责任温热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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