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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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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无视限改通知继续钻探,致两墙体惨遭摧毁,已构成犯罪——

内蒙古立案调查破坏秦汉长城事件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11    [打印] [关闭]
    本报呼和浩特11月10日电(记者李玉波)本报10月31日报道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境内的秦汉长城被人为破坏一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就此事作出批示,要求文物部门查处破坏秦汉长城事件,保护好秦汉长城。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储波、巴特尔和刘新乐也都作出批示。近日,内蒙古已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查验破坏情况,并将依法追究破坏秦汉长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科考矿业公司探矿工程队在大青山段长城附近钻探金矿,在施工中对长约100米的长城墙体造成了严重破坏。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已于9月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然而,当内蒙古文物局、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10月再次上山核查时,发现该公司非但没有停工,还继续在长城上构架钻井,进行钻探,进一步扩大了破坏范围。

    经过现场调查勘察,被破坏部分分3段,其中一段长城主体被推开一个约6米长的豁口,尚可修复。另外两段长城墙体都被挖掘出两个面积达300平方米、最深处近5米的大坑,已经被彻底摧毁,无法修复。

    据内蒙古文化厅文物处处长王大方介绍,国家文物局对这起秦汉长城被破坏事件十分重视,专门派人赴现场进行调查。文物部门认为,呼和浩特市科考矿业有限公司破坏秦汉长城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破坏文物罪。目前内蒙古文物局已向自治区公安厅报案,自治区公安厅已责成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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