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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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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措施监督纪委办案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14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许昌亮 高军 记者李润文)日前,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纪检,同时促进安全文明办案,江苏省泗洪县纪检部门推出了“一揽子”安全文明办案措施:实行办案安全主办人责任制,在案件查办初期与案件主办人员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案件主办人员对案件安全防范工作负直接责任;成立案件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动态监督;健全电子监控系统,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全程证据录像。

    此外,泗洪县纪检部门还不定期组织党代表视察办案点;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视察工作;谈话对象在谈话结束离开前,一律要与该县纪委聘请的纪风监督员进行一次离点谈话,全面了解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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