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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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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政协常委戴备军受审

泪洒法庭 认罪服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20    [打印] [关闭]
    

    本报讯(通讯员刘波 记者董碧水)11月19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浙江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戴备军(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戴备军在担任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企业处处长、副主任,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招投标、承接环保监测项目、“中国名牌”称号评选、项目环评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四百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戴备军在任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行政权力,强行要求全省污染源单位必须使用某公司所生产或代理销售的仪器设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人同时指出,戴备军在审查期间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一些犯罪事实,退清全部赃款,且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较为深刻的认识,悔罪态度良好,可以考虑从轻处理。

    庭审时,戴备军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基本没有异议,表示认罪服法,在最后陈述时泪洒法庭,请求从轻判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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