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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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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转让所持股权

新华人寿变身国有控股公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20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程刚)记者今天从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获悉,该公司日前决定,按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所持有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8.815%的股份一次性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汇金公司自签署协议之日起,至上述股份过户手续完成时止,代行新华人寿股东权利。

    这一决定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该股权转让及授权事项已在新华人寿股东大会上获得一致通过。按照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须经监管部门批准。

    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挪用巨额公司资金后,保险保障基金先后购买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等所持新华人寿股权,接手价格为每股5.99元,持股数为4.6578亿股,为第一大股东。外资苏黎世保险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分列第二和第三大股东。

    媒体报道称,中央汇金公司溢价接盘保险保障基金所持新华人寿股权,价格为每股8.7元,并承诺5年内不会减持。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运作,即可“赚取”10多亿元。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上中央汇金公司予以证实。

    该笔交易完成后,汇金将成为新华人寿单一最大股东,新华人寿也将从股份制保险公司变身为国有控股公司。新华人寿成立于1996年,并快速发展为一家全国布局、客户超千万的大型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成立的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初衷旨在补偿被保险人损失,而非对保险公司进行救助。料中央汇金公司接手后,保险保障基金将回归本位。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股权转让,严格执行了资产评估和股权转让有关程序,充分尊重了新华人寿现有股东的意愿,为新华人寿引入了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将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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