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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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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矿难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已造成104人遇难 遇难者家属可获30万元赔偿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24    [打印] [关闭]

    

    11月23日,心理学专家在为一名伤者做心理治疗。目前,包括4名省级心理学专家在内的多名心理医生已经开始对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爆炸事故伤者及相关人员的治疗工作。

    吴树江摄(新华社发)

    本报鹤岗11月23日电(记者王超)记者从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宣传部了解到,鹤岗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遇难人数升至104人,井下4名被困矿工位置已经确定,在此次爆炸的核心点。目前,遇难矿工遗体已全部运送到地面。

    国务院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的“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调查组今天召开全体会议,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说,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这些情况都反映出煤矿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

    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事故主要是由于新兴煤矿井下施工的三水平探煤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引起风流逆向,突出的大量瓦斯进入二水平进回风大巷,遇火发生瓦斯爆炸,然后波及全矿井。调查组初步认为,新兴煤矿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此外,还有通风系统复杂,抗灾能力弱,井下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等问题。

    目前,80多具遗体已经被家属认领,剩下20多具遗体因残缺不全而无法辨认,警方已提取遗体DNA进行化验。

    今天,有关遇难矿工赔偿的方案已经出台,共两套。第一套方案包括丧葬补助金1.1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12万元,及供养遗属抚恤金等。第二套方案是一次性赔偿方案:包括一次性遗属赔偿金20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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