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全民大讨论的民意和权利出口在哪儿
番禺区区长楼旭逵在座谈会上明确表示:感谢市民认真负责、富有诚意的意见,项目环评不通过,绝不开工。今天我再加一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也绝不开工。楼区长的恳切言辞,加之在国内公共政策决策形成过程中颇为鲜见的长达半年的“全民大讨论”,让人不由得对这一问题的最终妥善解决充满期待。
如果说民意表达、民意征集是公共事务民主化决策的必由路径,那在权利信仰愈来愈高涨、环保与生态认识愈来愈成为市民的权益自觉等现实语境下,以项目环评达标为技术性保证,以全民大讨论、民意呼应等作为公共决策的基调,显然不乏进步意义。至少,它喻示着曾长时间存在的城市公共事务由单向度的行政权力决策、权力主导型,逐渐向权力与权利充分博弈互动的平衡型、民主化格局嬗变。
然而,在全民大讨论掀起民意表达和参与的高潮后,以怎样的方式将它最完整最清晰最全面地呈现出来?讨论只是一种民意宣示的“效果图”,它并不必然抵达民主决策的合理化终点,在全民大讨论可以想见的参差和喧嚣之后,如实反映其整体面貌与诉求,并且切实可行的民意、权利出口在哪儿?
事关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城市项目工程,一般有以下几种民意和权利的制度出口。其一是公开的听证程序,其二是代议制民主程序下的权利意志体现,其三是最广泛意义上的民意和权利票决形式,即市民公投表决模式。第一种方式近年来在我国的公共生活中尝试较多,虽不乏成功案例,但鉴于其在现阶段很难避免的行政主导、听证代表比例失衡等体制内掣肘,加之在民众心中,其听涨会、过关会的信任阴影难以短时间消除,指望它成为全民大讨论的后续出口恐怕有相当难度。
而地方人大的法定职责和常规议题本已较为繁重,也恐难以全面兼顾此类突发性公共议题。并且,地方人大代表对此类涉及局部、群体性利益纷争的敏感性和“代表性”、代言性,显然存在相当的差别。而第三种民意和权利的规则出口模式,似乎更能与全民大讨论的民主氛围、民意走向相融,但它在我国的公共民主生活中被直接有效地运用,亦存在不少显性和隐性的操作瓶颈。
如果说以全民大讨论为标识,番禺行政部门在权力与权利的博弈互动中,终于明智地选择了民主决策的话,那么,保障权利的落实将变得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