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反映青少年利益诉求的渠道
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团中央要求各省级团委和地市级团委要紧紧围绕2010年“面对面”活动的主题,在本地区扎实开展“面对面”活动,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推动涉及青少年权益问题的解决,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环境。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团委和地市级团委可围绕青年就业创业等本地区青少年的其他普遍性利益诉求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团中央在相关《通知》中指出, 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团中央、省级团委和地市级团委要分别在本级“两会”召开前组织开展集中活动。2010年3月以后,各级团组织要以有关提案议案的跟踪落实、探索建立“面对面”活动长效机制等为重点,扎实做好“面对面”活动的经常性工作。
团中央要求,各地在“面对面”活动中要突出重点,特别要抓好“听”和“说”两个关键环节。要着力加强“听”和“说”的机制建设,广泛了解、准确把握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通过加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畅通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渠道,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安排包括——了解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广大普通青少年开展调查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座谈、“面对面”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不同青少年群体的利益诉求;加强和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实现调查和研究成果的共享;关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青少年领域开展的专题调研和考察,注重了解大众传媒关于青少年的报道、调查及其反映的青少年利益诉求。要在做好上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互联网环境下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点和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形成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共识。各省级团委和地市级团委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主要负责同志要围绕主题,代表团组织向与会人员介绍团组织的调查、分析、意见和建议,争取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努力形成较为一致的思想认识和成果。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以本地区共青团、青联系统的人大代表和共青团、青联界别政协委员为主,同时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支持,邀请关心青少年成长、对活动主题的相关领域比较熟悉特别是曾提出过相关提案建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力争在合理的范围内形成和扩大共识。
在各级“两会”上发出集中呼吁。在各级“两会”召开期间,各级团组织要把经过充分酝酿达成的共识形成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发言、建议和提案,发出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权威声音。要充分发挥政协中共青团、青联界别的组织化力量,强化共青团、青联界别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意识,集中力量、集中声音、集中行动。要积极以联名建议或联名提案等方式争取更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响应和支持,发出更加广泛的呼吁,进一步推动形成关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面对面”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坚持法律规定的组织化渠道和制度化安排,争取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组织渠道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面对面”活动。通过定期送阅信息、开展工作汇报、邀请参加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方式,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和交流。创新沟通交流机制,强化工作联系,既注重对所提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和推动解决,也要在承办相关建议提案工作中,建立巩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逐步扩大“面对面”活动的参与面。
团中央要求全团、特别是省级团委和地市级团委要精心组织,统一行动,从切实履行共青团根本职责和基本职能的高度出发,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在活动名称、主题、时间段上保持全团统一,切实提高活动的整体性和整体效益;要加强统筹,严格考核,各省级团委要在开展好本级活动的同时,统筹协调所辖各地市团委落实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活动在面上普及,取得实效。团中央将把各地开展“面对面”活动的情况纳入有关工作考核,各省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特别是互联网络、手机报、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和展示“面对面”工作的意义、过程和成果。
